的確,看一家公司成功不成功不該是從單一角度來看;
所以看一家公司失敗與否也是一樣,不能單一角度看。
就算是第一個引進USB,但如果這個產品不成功,那一點意義也沒有。
「創新不只是做出新的東西,還要成功獲得市場肯定才能算數」
1997年Jobs接下Apple的「暫時CEO」時,Apple營運現金只剩下三個月而已,所以他才必需先向微軟借錢,不用提這個瘋子想法當時讓多少人跌破眼鏡。
我想任何人在那種情況下,只能說他真是瘋子而已,沒有人會做與他相同的事:接下快破產而且還是間把他這個創辦人踢出去的公司;而且還向「雙重意義上的敵人」微軟借錢。
DELL的CEO當時也說「要是我的話,我會馬上賣掉Apple把錢還給投資人」
「暫時CEO」一直到2000年推出iMac成功與發表Mac OS X,董事會還過一陣子,才同意把「暫時」拿掉。等到2001年推出的iPod在2002年大賣後,Apple才算解除投資人的疑慮。
要我說,Challenge一間快倒閉、正在往上爬出倒閉危機的公司、或甚至是一位臨時CEO:「為何不能引領風潮?」實在是很可笑、沒腦袋的事。
不過Jobs能在五年以內同時做到「逃出破產」與「引領風潮」,已經是前無古人,真要比較歷史上的偉大CEO,最接近的只有David Maxwell。
惠道這位朋友也提過,真正應該要Challenge的,應該是那些已經很賺錢,卻長久以來一直佔著市場,每年賣著新推出一百項差異性不大產品或軟體的公司與領導者。
那些現在被Apple產品打的很慘的公司也別怪Apple…他們也曾經很賺錢,而且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與很大的機會可以「完全或部份取代Apple」。
有其實力卻不去實現(iMac的外型有這麼難設計出來?),或執行方向根本錯誤(Tablet推了十多年賣不到iPad一年量?)。
許多Apple現在產品與功能,其他公司搞了十年也沒有成績與進步,等到Apple推出產品後~奇怪…怎麼過沒二年就把「硬體規格」給追上了?過沒五年就追上「軟體功能」?裝笑維?
就像1980年代彼德杜拉克書中說的:
「不創新就等死」
「二十一世紀企業最重要的二件事就是創新和營銷」
彼德杜拉克在1980就說過,而這二項Apple現在真的都做到了。